关于征集2025年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协会团体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做好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据《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征集2025年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定;
2、申报的项目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切实可行;
3、申报的项目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团体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设备;
5、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范围
照明行业技术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协会提出制修、订团体标准申请;
2、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材料《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包括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纸质文档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申报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申报单位也可根据项目提案成熟程度在集中申报时限外进行单独申报。
4、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联系方式
张老师:18080488170
杨老师:13880609756
邮 箱:704788754@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4楼1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