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Sichuan Lighting Appliance Association

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申报的团体标准《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评价》立项专家评审会顺利召开

发布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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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动城市道路照明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规范我省照明行业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和照明质量达标的评价方法,根据《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025年4月2日,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在成都组织专家对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申报的团体标准《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评价》进行立项评审论证。

 

会议由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秘书长杨宏主持,出席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的专家有:原四川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崔红宇、原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孙卫平、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顾琪、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铁院机电分院总工程师兼副分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龙潭、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刘勇、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机械标委会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郑才华以及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蒋崇华等。

 

会议首先由协会秘书长杨宏介绍与会领导及评审专家,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蒋崇华讲话,他们都表示制定该团体标准意义重大,将大力支持标准的编制工作,希望标准编制成功后能推动城市道路照明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联”目标,提高城市照明质量和能效水平,有效推进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作,促进城市照明行业照明节能技术进步,行业健康发展。然后标准发起单位主要起草人员闵帆重点对立项背景、目的和意义、立项的必要性、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目录大纲、编制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认真听取汇报后,认为标准发起单位前期预研工作扎实,对标准编制工作准备充分,纷纷给予了肯定。标准发起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立项建议书,并将纸质版盖章后反馈至协会,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根据《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专家组认为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方向,目的明确,编制大纲基本合理,具备编制条件,符合立项要求。发起单位应尽快组织编写标准,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按编制计划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最后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评价》作为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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