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店全省组建
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店入选条件
活动背景:
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照明灯饰行业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对照明灯饰产品的认识与了解也在日益提高,极大的刺激了行业的发展,同时,今年七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强调行业协会要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鉴于此,四川省照电器协会为在新形势下重新整合资源,加强行业自律,在消费者以及全国行业内树立全新旗帜,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店。
活动目的:
整合行业资源、提升行业形象
入选条件:
1、单店营业面积150平方以上
2、单店年销售额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3、该店所有产品质量达标
4、两年内无质量服务投诉
会员公约:
1、会员店必须以最优化的展示陈列产品
2、不销售假冒伪劣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产品
3、绝不有各类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4、热心处理消费者退换产品,不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其它行为
入会须知:
1、会员公约上将设有监督投诉电话,对会员店有任何投诉或意见
均可致电协会,协会在接到来电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协会调解决。
2、全川会员店建立后,将在强势媒体以及行业媒体上公告会员店名录,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和指导。
3、本次会员店建立得到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支持。会员店在遇到产品质量、消费者投诉等问题时协会将与各职能问门协商处理。
2、协会将组织会员店经营者开展导购培训、营销讲座以及各店的服务等活动。
3、组织会员店经营者赴广东、江浙等地以及国外考察学习。
4、协会将每年汇同省质监局、质检院、省消协以及部份理事单位组成会员店复审小组,对不尊守会员公约、会员章程的会员店将撤消资格并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告。
5、年底召开会员大会邀请省质监局、省质检院、省消协等单位领导出席参加,并通告优秀会员店和撤消会员店的名单,每年不定期召集会员单位讨论解决如价格、物流等行业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
2007年7月14日 咨询电话 028-66974712 1308447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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